如何做到综合保护、融合履职,全体学员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思考和提升。
一是执法办案服务大局的能力。要站在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高度,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保障儿童合法权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新期待,让人民群众通过每一个案件真切感受到国家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决心。
二是依法准确审查案件的能力。办案中不严格、不规范、不严谨、能力不足是制约未检专业化提升的突出问题,要抓基层、强基础,相互学习借鉴,打牢能力基础。
三是融合运用“四大检察”履职的能力。在案件中运用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实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建立健全检察官办案组织,提升办案质效。
四是促进“六大保护”同频共振的能力。涉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是司法问题,更是突出的社会问题,要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赋予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监督职能,在办案过程中,深入分析案件发生的原因,紧盯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等关键环节,推动加强诉源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