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检察院探索社区矫正监督新模式,与该州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开展社区矫正巡回交叉检察专项工作,助力平安迪庆建设,5月20日,双方组织召开汇报会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汇报总结。
会上,该州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对此次社区矫正巡回交叉检察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予以认领。迪庆州司法局领导表示,将对此次发现的问题在全州司法行政部门进行通报,并作为年度跟踪督促工作之一予以重视,要求三县(市)司法局对检察机关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纠违或者检察建议要及时予以认领、整改、落实到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迪庆州社区矫正委员会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助力迪庆州平安建设,5月16日至20日,迪庆州检察院会同州司法局在该州开展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专项行动,为保证此次专项巡回检察工作取得实效,分别从三县(市)抽调检察院分管刑事执行检察的副检察长、员额检察官和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副局长、社区矫正科负责人,分三个工作组深入到22个乡镇开展社区矫正巡回交叉检察,巡回检察组由县级检察院副检察长任组长,县(市)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副局长、社区矫正科负责人和县检察院执检员额检察官为成员。同时,由州检察院、州司法局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和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的负责人组成的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组到香格里拉市尼西乡等5个乡镇进行走访检察。
此次巡回交叉检察把县、乡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社区矫正小组职能作用发挥情况,民营企业和未成年矫正人员、暂予监外执行及涉黑涉恶、职务犯罪案件矫正人员接受社区矫正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
巡回检察组到各县(市)调看社区矫正管理平台信息、实地调查走访矫正人员67人,深入乡镇“村两委”和派出所核实乡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情况,查阅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227份,将在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当面向乡镇司法所指出、说明,在得到乡镇司法所确认后认真填写《社区矫正巡回交叉检察记录表》67份,在加盖司法所、派出所公章后由各检察组汇总、分析后交州检察院,州检察院再对每个记录表记载的执法不规范或者矫正管理工作不到位情形进行研判后,将确定为执法不规范或者有违法情形的,书面反馈给州司法局和县(市)检察院,由基层检察院按对等监督的原则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以期实现精准监督。
此次社区矫正巡回交叉检察采取与司法行政机关一同开展的形式,既有利于把存在于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揪出来,体现检察监督公开、透明、有温度的一面,又有利于司法行政部门上下一体看清楚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瑕疵及整改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