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红河州人民检察院与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共同会签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民事、行政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协作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规定,检法两院建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协作工作机制,在防范和查办虚假诉讼案件、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规范检察建议的提出与回复工作,明确诉讼卷宗正、副卷调阅问题。《意见》的签订旨在促进检法两院在法律监督工作中形成监督与配合的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司法工作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司法工作局面。
下一步,红河州检、法两院将依托该《意见》,履行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职责,加强和规范红河州民事、行政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不断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