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检察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州委、州人大和普法主管部门的领导、监督、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执行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州人大会议决议,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认真开展了系统性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有力地推动了依法治州进程。现将我院“七五”普法工作中期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七五” 普法规划安排部署情况
(一)及时制定普法规划。为进一步推进我院法治宣传和民主法制化的进程,继续深入开展依法治院工作,维护和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我院根据《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局关于在全州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红河州人民检察院“七五”普法工作规划(2016—2020年)》及年度计划,明确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任务、实施步骤、方法及保障措施,为认真组织实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党组班子十分重视“七五”普法和依法治州工作,为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圆满完成普法工作的各项任务和指标,进一步推动我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经院党组会议研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同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每年的年初工作计划、年中工作检查、年终工作总结,都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放在其他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一起抓落实、抓成效。
(二)抓好普法规划落实。一是有计划有总结。州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把普法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2016年,制定了年度普法宣传计划;2017年,制定了创建法治单位工作规划、依法治州工作计划、普法工作计划;2018年,制定了落实州委政法委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依法治州工作实施方案及年度计划、普法工作计划;2019年制定了依法治州工作实施方案及年度计划;2020年,制定了依法治州工作实施方案及年度计划,上述工作计划均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内容。2016年以来,每年进行普法工作总结并按时上报。
(三)做好普法中期自查。按要求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查活动,并形成自检自查报告于2018年8月6日上报。
二、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情况
(一)做实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州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进行学习研讨,切实加强党组领导班子思想理论建设,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党组专题研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州院党组充分认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将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视为检察机关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责任,放在检察业务工作更重要、更突出的位置。立足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各项职能作用,切实融入法治红河建设大格局,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工作,努力为红河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深刻把握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大意义、重要作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结合我州边疆民族特点和检察机关实际,多次专题研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对普法宣传、法治建设、依法治州等作出安排部署,不断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三)认真组织集体学法活动。2017年以来,我院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法共计9次,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宪法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为全面依法治国贡献检察力量。2016年以来,开展检察委员会集体学法18次。
三、宪法学习宣传情况
(一)组织实施宪法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制定《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和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施方案》,红河州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州宪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深入学习和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形成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把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寓于检察工作中,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法律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结合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周等活动,通过举办宪法专题讲座、宪法知识竞赛,在本单位主办的《红河检察》杂志及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开展宪法普法宣传,刊登宪法法律宣传文章。在控告申诉部门、案管部门设置宣传设置,提供普法宣传资料,方便人民群众查阅法律知识。通过开展宪法、法律、检察业务知识现场宣传,组织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使宪法法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广大公民特别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法治观念,主动运用法律,自觉维护法律。
(二)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按要求开展宪法宣誓工作。2016年11365玩球安全吗_365万博首页_365审核要多久
月25日,红河州检察院举行入额检察官宪法宣誓仪式。
(三)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2017年12月4日,我院通过利用“两微一端”,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喜迎第四个宪法日”为题向公众进行了宪法知识普及宣传。红河州检察院联合蒙自市检察院在蒙自市南湖广场进行法制宣传,活动围绕宪法、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控告申诉、立案监督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普法宣传,发出宣传资料2000余份,展出展板10余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5人次。宣传活动还以《公益保护,红河“检察蓝”在行动》《我州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达成调解协议》为题,结合公益诉讼工作职能,将两年来全州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基本情况、办案效果、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提升群众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认知度。2018年12月5日,时逢蒙自市芷村镇赶集,红河州检察院、蒙自市检察院联合到芷村镇集市开展以“开展扫黑除恶 建设善美云南”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宣传活动。活动当天,红河州检察院、蒙自市检察院共组织了20余名干警参加主题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共悬挂标语3幅、放置沿街展板6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余份、设置法律咨询点2处。12月6日,州院“法治进校园”进入红河职教园区站,为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的3848名师生送上一堂以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制课。2019年12月4日,红河州检察院、蒙自市检察院到蒙自市南湖广场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两级院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民行检察受理范围、公益诉讼业务、《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控告申诉程序等宣传资料等,向过往群众宣传宪法法律、四大检察职能、未检工作、控告申诉工作及检察公益诉讼等相关知识,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共发放11种宣传资料共计1500余份,受理群众咨询16人次。通过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了检察智慧和力量。
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018年5月20日,制定了《红河州检察院“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结合实际,从目标任务、普法责任、保障措施三个方面,进一步细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形成普法责任明确、普法资源有效整合、执法普法有机联动、普法任务全面落实的格局,促进各项工作依法进行、各类诉求依法表达、公民权益依法维护,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
积极履行公益普法责任。通过红河电台“红河热线”栏目,向干部群众全面宣传检察工作,2016年以来,做客红河广播电台4次,通过“红河热线”介绍检察职能,通报检察机关工作,倾听民生,解难答疑。2016年9月,我院张仕明副检察长做客红河电台“红河热线”栏目,接受红河热线栏目访谈,介绍全州检察工作情况,倾听群众诉求。通过热线,与听众进行了互动交流,为他们解答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2017年9月,我院副检察长张玲、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曹芸做客红河电台“红河热线”栏目,围绕司法体制改革、检察队伍建设、公益诉讼试点等热点问题向广大听众介绍检察机关工作情况,并就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2018年9月,我院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余淑瑾做客红河广播电视台,接受《红河热线》访谈,向广大听众朋友公开检察工作情况,并就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2019年10月,我院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余淑瑾做客红河广播电视台,就检察系统公益诉讼工作接受《红河热线》专题访谈,并就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二)建立普法责任制清单。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根据检察机关的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任务,建立了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普法责任清单。清单分为共性责任清单和个性责任清单,共性责任清单15条,个性责任清单共计7条。
(三)按照普法责任制清单安排本系统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任务分工方案,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五、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情况
(一)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了《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在职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红河州领导干部读书提能行动方案》《2018年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等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二)认真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学习培训和在线学法考试。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理论学习和培训计划,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勤、学法档案等制度,每年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等学法活动,认真组织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及考试,参学率和考试合格率不低于95%。充分利用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云南干部在线学院、红河干部学习网、云南普法网等,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教育,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组织检察干警参加上级党委、检察院的轮训。2016年,组织两级院检察干警进行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闭卷考试,将考试成绩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成绩不合格的进行补考,使全体干警牢记《准则》《条例》各项规定,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采用“检校合作”培训方式,与厦门大学举办红河州检察机关2016年度业务素能提升研修班,选送80名检察业务骨干进行培训,以执法办案一线业务骨干为重点,组织两级检察院干警参加上级检察院和州级部门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53期1054人次,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安全问题、民行交叉案件处理机制、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公共危机管理与媒体应对、经济与金融热点分析等综合知识进行学习,提高检察干警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2017年,我州共开展各类培训53期,参加培训1323人。其中组织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培训班39期42人;组织各类业务培训15期600余人;组织基层院脱产培训8期411人;组织参加网络培训700余人。红河州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探索以“夜校”为载体的独特培训模式,自选师资,用近三个月的时间,针对包括分管院领导在内的全州公诉、未检人员近百人持续开展了 13场专题讲座,促进了全州公诉部门之间的相互交流、相互借鉴、扬长补短,稳步提升了全州公诉整体实力和水平。2018年,认真落实“十三五”时期检察教育培训规划,坚持以执法办案一线业务骨干为重点,采取岗位练兵、业务竞赛、以案代训和检察辅助人员司法办案AB岗等措施,充分利用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云南干部在线学院、红河干部学习网、云南普法网等,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教育,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认真组织检察干警参加上级党委、检察院的轮训。共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检察院和州级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48期580人次,定岗培训7人。2019年,根据国家检察官学院招生计划和调训计划安排,共组织全州两级检察机关共32人(其中一线办案骨干和基层检察人员23人)赴国家检察官学院沙河校区、河北分院、吉林分院、河南分院等地就疑难重罪案件办理实务、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新机制、新时代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技术性证据审查运用的重点与难点等内容开展培训。共组织检察干警参加上级检察院和州级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53期1323人次。各部门均参加或开展条线业务视频培训,培训范围基本覆盖相关部门全体干警,内容涵盖政治理论、保密知识、综治维稳、信息化建设、大数据时代等知识。通过多种形式,牢固树立学习意识,着力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2020年上半年,共组织检察干警参加上级检察院和州级部门举办的各类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12期373人次。2016年以来,11名干警入选全国检察调研骨干、省级检察业务专家、检察教官和检察教育培训师资人才库。红河州院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建设法治红河的目标,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活动,着力增强法治观念,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公正司法和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2016年,组织全州检察机关98人开展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在线学习测试;2017年,组织州检察院党员115人参加在线学法考试,全部合格;2018年,组织92名干警通过《云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及考试平台》(法宣在线)平台,参加宪法法律知识考试,92名参加考试人员成绩均为合格;2020年,开展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知识测试活动,共计98人参加测试,成绩全部合格。
六、开展“法律六进”情况
(一)认真完成宪法宣传、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2016年至今,通过文化长廊、户外宣传栏先后制作法治宣传展板120余块,在检察内网、门户网站、微博、微信、今日头条客户端、抖音、手机报等信息宣传平台开设了法治新闻、以案说法、检务公开、检察风云、红检动态、警示教育、队伍建设、检察活动、检察文化、基层动态、战疫进行时、扫黑除恶、建设善美云南、法治进校园等专栏,发布信息32500余条。具体做法是:
一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法律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结合开展“12·4365玩球安全吗_365万博首页_365审核要多久
”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周等活动,通过举办宪法专题讲座、宪法知识竞赛,在本单位主办的《红河检察》杂志及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开展宪法普法宣传,刊登宪法法律宣传文章。在控告申诉部门、案管部门设置宣传设置,提供普法宣传资料,方便人民群众查阅法律知识。通过开展宪法、法律、检察业务知识现场宣传,组织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使宪法法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广大公民特别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法治观念,主动运用法律,自觉维护法律。
二是创新扫黑除恶宣传手段,扩大宣传效果。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州检察机关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针对服刑人员等特殊对象,向服刑罪犯宣传国家扫黑除恶政策,开展法制宣传,动员罪犯检举揭发监内外犯罪线索,坦白交代余罪、漏罪,有针对性开展个别谈话教育 126 人,共收到在押罪犯举报书面材料14份,其中涉黑涉恶犯罪线索2件,已转有关机关办理,在看守所监室、监狱28个押犯监区及监狱医院、家属会见厅等处张贴《致在押人员一封公开信》共438份,形成强大宣传攻势。
三是深入扶贫挂钩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本单位挂钩扶贫点蒙自市老寨乡、元阳县小新街乡通过送法进村入户、张贴宣传海报、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群众进行“扫黑除恶”等法治宣传教育。2016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53次。
(二)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一是结合法律法规颁布日、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每年组织“民行宣传月”“控告举报宣传周”、举办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全州性主题(专题)普法宣传活动。采取上街宣传、利用电视等新闻媒体、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宣传、开展下访、巡访、等方式宣传法律法规,宣传内容配有宣传手册、图片、音响,内容丰富生动。充分利用“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11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宪法宣传日等重大节庆活动,到蒙自市南湖公园广场、新安所镇、雨过铺镇、草坝镇,采取向广大市民发放各类宣传单及宣传手提袋等宣传资料、展出法律展板、面对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民心,人民群众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
二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向社会普法。2016年以来,共召开12场新闻发布会,报道宣传“检察开放日”活动10次,围绕“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公益诉讼工作、“两法衔接”工作、保护民生名利等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媒体记者和民众代表参加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活动,及时发布重要情况和典型案例,面向社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三是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2016年以来,州检察院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等对象开展法制课活动共计28次。主要活动有:2016年春节前,州检察院组织干警前往鸣鹫镇参加2016年度蒙自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前往扶贫联系点蒙自市老寨苗族乡参与州委州政府举办的 “法律进农家”集中示范活动。2018年12月6日,州院“法治进校园”进入红河职教园区站,为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的3848名师生送上一堂以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制课。2018年,为365玩球安全吗_365万博首页_365审核要多久科级以上干部讲授检察公益诉讼法制课。2019年,至红河州银保监分局开展“金融犯罪法律适用及风险防范”法制讲课。2020年,到云南云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常见违法犯罪的治理与防范等内容讲授法制课;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举行以“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为主题的“线上”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在“两微一端”发布未成年人自护教育视频、召开网上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人员组建微信群进行交流的方式,把检察机关开展未检工作情况、成效向社会各界公开,把关爱通过云端传递到全州青少年心中,共有7万人次观看直播。在“法治进校园”活动中,全州检察机关共有14名检察长、31名副检察长、16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共开展法治宣讲148次。
四是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禁毒宣传活动。2020年禁毒宣传月期间,根据省检察院、州禁毒办的安排部署,从线上、线下有计划、有步骤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在两幢办公楼大厅摆放禁毒宣传展板,图文并茂展示毒品的危害。组织检查干警收听《红河热线》禁毒节目。通过在单位内部开展禁毒宣传,提高检察人员识别毒品危害的能力,筑牢检查人员抵御毒品诱惑的防线;在官方微博刊载钟南山拍摄的禁毒公益宣传片,向社会大众普及毒品危害;结合认罪认罚案件进行法制宣传,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泸西县人民法院公开进行宣判的被告人李某某贩毒案,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对判决无异议。宣判后,检察干警再次对被告人李某某进行法制宣传,其表示深深忏悔,表示今后一定改过自新;到蒙自是南湖广场参加由州禁毒委组织的现场禁毒宣传,向群众宣传毒品危害,提供法律咨询。
七、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情况
(一)建立“以案释法”工作制度。根据省委宣传部、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等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了红河州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认真落实“以案释法”工作制度。
(二)认真总结报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在司法办案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把以案释法贯穿于司法办案全过程。2016年以来,我院共计向社会公开发布典型案例12个、典型事例4个,向省院报送典型案例18个。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发布会、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检察内刊《红河检察》等媒介向社会公布。通过法治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民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在红河州检察院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开设了“法治在线”“以案释法”栏目,转播了省普法办录制的视频节目。第二检察部结合已判毒品案件,撰写以案释法稿件向云南禁毒微信、云南禁毒画刊、红河日报等媒体投稿,向社会扩大禁毒宣传效果。
(三)3件案件入选云南省检察机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州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对妨害新冠肺炎防控犯罪案件在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事诉讼监督各个环节充分履职,精准定性,依法推进该类案件快侦、快捕、快诉、快判。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第一批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的4件典型案例中,我州办理的3件案件入选,为保障疫情防控狙击战圆满成功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八、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一)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我院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不断巩固和深化省级文明单位、州级文明行业创建成果,在开展学雷锋活动、志愿服务活动、道德讲堂建设、学习型单位建设、文明风尚传播、参与帮扶共建优质服务等方面,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思想道德水平和法律素养,积极开展普法教育,2017年我院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并保持至今。2016年以来,州检察院34个集体和57名个人荣获全国、省级、省检察院和州级表彰。
(二)学法普法阵地建设成效明显。一是着力打造“互联网+”法治宣传新平台建设,在全州检察机关形成了集微博、微信、检察门户网站、手机报、“今日头条”客户端为一体的自媒体宣传平台。州检察院设置了新闻中心,投入近10万元的新媒体工作室建成使用,配备了4台内网电脑、4台外网电脑,配备了打印机、照相机、摄像机、平板电脑、微访谈直播器材等设备。在全州检察机关建立了一支由17人组成的网评员队伍,派出16人次参加各级各类网评员、舆情引导、新闻宣传技能培训。充分运用微信、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人民网微博、今日头条客户端、检察门户网站、手机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等媒体,持续推送检察新闻,扩大检察影响力。州检察院院官方微信、微博、今日头条客户端在全省检察机关排名前列。2018年,以承办全国第三届检察新媒体创意大赛为契机,共创作微视频作品8部、H5作品11篇、图文类作品7篇,有效宣传全州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司法办案、维护民生、法治宣传等方面的新举措、新经验和新成效。二是在办公楼设置以“党建”“法治”为主要内容的检察文化长廊展板200多块,包括“时间看法治”“数读党建”“诗说核心价值观”“图说检察”“漫画讲廉洁”等富有时代和检察特点的文化长廊内容。展现了中方、西方的法治发展历程中的重要法典和法治事件,着重展示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法制进程,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行解读,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三是出版检察内刊《红河检察》加强普法宣传。2016年以来,共出版《红河检察》10期,检察内刊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设置了“扫黑除恶”“基层之窗”等栏目,不断巩固普法宣传效果。 2017年,以“图说”的形式编辑《红河检察》特刊,刊物主要采用图片、卡通人物、数据分析等丰富多彩、图文并茂的形式,开辟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
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障情况
普法工作有专人负责。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规定若有人事变动由相应职位的人员接任,同时完善了工作制度,明确了基本职责,稳定有序地开展了红河州检察机关所涉及的依法治州工作,并根据工作内容建立了工作资料档案和工作台帐。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健全完善了检察长统筹抓、分管副检察长直接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制度,明确一名副检察长分管,法律研究室主任任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为使普法各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我院党组专门责成财务部门把普法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好必要的经费,保证普法依法治理所需经费落实到位。2016年以来,每年拔近一万元的专款购置图书阅览室相关资料,并征订了40余种报刊杂志。同时,根据州委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办公室要求,认真组织征订学习普法教材,按要求参加全州法治教育统一考试。凡州委普法办要求征订的教材、书籍,均按实有人数征订,做到普法对象全部有普法学习教材。
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按照州普法办要求积极参加相关普法活动,并及时提供工作数据和工作材料。
十一、其他评价指标项
(一)宣传报道采用情况。2018年,在《检察日报》《民主与法制》《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云南法制》报等中央级和省级以上报刊刊登普法稿件85篇,我院自编自演自导自我剪辑合成的微视频《检察院那些事儿》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检察新媒体创作与运营”研讨会暨“第三届检察新媒体创意大赛”国家级金奖。2018年,我院办理的熊某某、王某某侵害英烈名誉一案在中央电视社会与法栏目播出。2019年,新闻宣传稿件被《检察日报》《云南法制报》等主流媒体采用74篇,普法成效明显。
(二)普法工作获奖情况。
1.获国家级、省级、州级法治类表彰和荣誉情况。1.国家级3个:2017年,州检察院荣获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并保持至今;2017年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的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2017年,州检察院荣获荣获全国妇联颁发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2.省级3个:2017年,普劼获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全省先进检察人员。2018年,州检察院荣获检察日报社颁发的“第三届新媒体创意大赛”音视频类金奖。2019年,州检察院查办的王保福玩忽职守侦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评为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精品案件。3.州级3个:2017年、2018年、2019年获州委综合考评优秀。
(二)在全省、全州法治类会议上作交流发言11次。2016年2月20日,红河州院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2016年12月18日至23日,红河州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高级研修班上作经验交流发言。2016年,红河州院在全省案管工作研讨会上交流统计工作经验。2018年6月5日,红河州检察院在云南省检察机关检察宣传工作会议暨“三同步”专题培训上作新媒体工作经验交流发言。2018年5月,红河州院在全省案管工作会上交流案件管理工作经验。2018年8月,红河州检察院在2018下半年全州禁毒工作暨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推进会上做交流发言。2019年6月,红河州院在云南省检察机关(红河)民事检察工作推进会上交流支持起诉工作经验。2019年10月,红河州院在全省刑检工作会议作经验交流。2019年12月,红河州院在全国检察机关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培训班的交流发言。2020年7月,红河州院在第二季度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调度视频会上交流发言。2020年6月,红河州院在云南省检察机关(红河)民事检察工作推进会上交流虚假诉讼工作经验。
(三)上报法治宣传教育情况被红河普法微信公众号采用普法信息12条。
十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七五”期间,我院严格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要求,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普法宣传形式还比较单一,在普法方式、普法载体、普法途径上仍有待加强。二是把办案成果转化为普法成果的经验不足,普法内容吸引力不强,缺少更多探索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和内容。
下一步,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认真整改有关问题,结合办案,积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要落实主要任务,筑牢法治根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实践;大力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法治实践活动,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过程;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大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大力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二是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深化“法律六进”和法治创建等有效普法形式,不断优化法制宣传普法教育方式手段。要积极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的法治宣传工作。要主动融入普法平台,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大力宣传法律效果好、社会效果佳的成功案例,提高法制宣传普法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要进一步加强公益法治宣传,要加大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制宣传普法教育的工作力度,推动 “两微一端”建设,提高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制宣传普法教育水平,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工作,增进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了解,不断提升普法的社会认知度、影响力,为“平安红河”、“法治红河”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要聚焦重点对象,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守法。大力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效果;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保证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的法治知识教育,加强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教育,组织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提高守法自律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大力推进边民、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法治走边关“活动,探索建立贫困地区法治宣传教育结对帮扶制度,提高边疆、民族和贫困地区法治宣传教育能力;大力推进农村居民和流动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要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普法宣传能力。我们将采取集中培训、走出去培训、以会代训等模式,对全州两级检察机关新闻宣传人员进行培训,着力提高法律素养和宣传能力。要推进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工作创新,要以微电影微视频作为突破口,创作更多民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视频作品,让民众在潜移默化接受普法教育。要加强横向联系,打造更加宽广的普法平台。我们将加强与省州报刊、电台、电视台的联系,建立多渠道普法平台,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共同推进普法宣传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