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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欢迎您!
        检察文化
        宋兵检察长给全州各基层院检察长和“梯田春苗”红河未检的一封信,开启“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校园法治文化月活动
        时间:2021-09-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致全州基层院检察长及未检干警的一封信

        各县市院检察长、未检干警:

          大家好!

          金秋九月,稻香四溢,正值青少年开学季,未检工作新征程即将开启。在此,我谨代表红河州检察院党组向“梯田春苗”红河未检以及承担未检工作职责的各位检察同志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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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顾往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已走过35年不平凡的历程。一直以来,红河州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坚持双向保护原则,坚持稳步全面推开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坚持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坚持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与时代同频共振、与法治同向而行,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打造成为检察机关特色品牌和亮点业务,在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国家综合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多年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理念日渐明晰,制度机制不断完善,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逐步深化,工作活力不断迸发。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实施,构建了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也为检察机关进一步保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出了新要求。时代的考题已经列出,我们要积极作为,写好答卷。

          目前,我州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反映出未成年人自身法治意识薄弱,家长、学校、社会监管、保护意识有待提高。因此,普法工作对我州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2019年9月,在“一号检察建议”的牵引下,全州检察机关联合州教体局共同开启“校园法治文化月”活动,今年已经是“校园法治文化月”活动开展的第三年。三年来,全州两级检察机关检察长、副检察长、未检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实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梯田春苗”红河未检在全州100余所学校留下检察足迹。

          各位检察长:你们肩负着深化“梯田春苗”红河未检的职责使命,务必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实施“两法”为契机,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检察智慧,积极谋划部署,带领未检部门打造更加健全、规范、专业的未检4.0。

          “梯田春苗”红河未检团队的成员们:你们是红河“守护明天”的主力军。一定要真正形成政治、法治和检察监督的“三个自觉”,以法治宣讲为切入点、突破口,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指引,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为牵引,在做好法治宣讲工作的同时,助推各主体、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为营造我州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同志们,未成年人是亿万家庭的寄托,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承载着实现“中国梦”的历史使命。少年兴则国家兴,少年强则国家强。我们有幸为青春之中国而奋斗,当敢于担当,不负所托,保持继续开拓前进的动力,助推红河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奉献检察力量!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兵

          

            为进一步推进《红河州检察机关“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提高在校学生自觉守法的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提高我州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效果,推动形成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大格局,红河州检察院联合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共同制定并联发了全州《关于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校园法治文化月”活动》的通知和实施方案。

          9月3日,红河州2021年“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法治文化月”活动以“宋兵检察长给全州各基层院检察长和“梯田春苗”红河未检的一封信”正式启动。

          “少年兴则国家兴,少年强则国家强。我们有幸为青春之中国而奋斗,当敢于担当,不负所托,保持继续开拓前进的动力,助推红河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奉献检察力量!”宋兵检察长的这封信不仅表达了红河州检察院党组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视,也表明了红河州检察机关与各方力量携手构建红河州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的责任与担当。

          红河州检察机关立足本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实际情况,扎实开展法治宣传工作。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检察机关探索创建的强制报告、入职查询、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督促、支持起诉、“一站式”询问救助、家庭教育指导等制度机制上升为法律,确立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开展法律监督的职责,赋予了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新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本次“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法治文化月”活动将以“保护+预防”为主题,根据目前红河州涉未案件的特点和规律,积极组织全州未检业务骨干制作课件,突出对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强制报告制度、亲职教育、防性侵、禁毒教育等方面的宣传,并扩大宣传对象,同时,我州检察机关将与教体部门联合与教职工、家长签订“教职员工承诺书”和“告家长(监护人)书”,在有效提高在校学生法治意识的同时,强化家长、学校等主体对未成年人监护、管理的责任意识和能力,为营造未成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