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红河州人民检察院举办的红检学习讲堂·业务标兵成长记交流分享暨传导培训活动上业务标兵白洲红分享了参加业务竞赛以及在办案中的体会、经验和收获。
各位领导、同仁们:
下午好。非常荣幸今天能在这里与大家分享竞赛的体会。随着时间推移,一些热烈、感性的东西已模糊不清,就和大家分享下沉淀下来的三点思考吧。
1.经历与经验的关系。我们通常会认为经历等于经验,但实际上,二者并不相等,经历不代表懂得和洞察,从经历到经验需要多复盘、反思、对比、延伸、总结和输出,需要举一反三、触类旁通,需要有提炼总结的主动性和悟性,才能有所升华,否则只能徒增白发。
就举个小例子吧,备战国赛时,我的辩论是四名选手中最烂的,每天下午训练都没有多少进步,语言苍白、理屈词穷,简直太悲催了。焦虑不能解决任何问题,我静下心来决定把每天练习的题目,晚上用较长的时间琢磨,对自己不忍直视的表现不断复盘,对其他选手可圈可点的地方进行学习总结,反复揣摩论证的逻辑和精准的措辞,只是坚持了五天,进步就非常明显。
2.工作与竞赛的关系。竞赛与业务工作有很多相通之处,所学并非法律专业,又长期在公诉办工作,从事的综合工作比办案多。我总结自己获得不错成绩的原因就是良好的工作习惯。案件讨论是培育优公的温床,每周那么多案件,认真思考、不敷衍了事、人云亦云,相当于一场头脑风暴,思路、表达以及积累都会得到提升,这是讨论别人的案件,提升自己能力的双赢。另外办案中,我重视对瑕疵证据、矛盾证据以及证据之间相互印证的分析,注重思考整个作案过程是否符合经验法则,能否排除合理怀疑,对于犯罪形态、量刑情节都进行分析。业务竞赛笔试,上面所述内容,全都是踩分点。可能也有小伙伴觉得平时工作太忙,没时间细致分析,自己只要在比赛时注意就可将分数收入囊中,我以自己的经历告诉大家这不太可能。竞赛时,事实、证据、题量无比浩瀚,做题凭的是自己的第一反应,呈现的是平时办案的自己。我曾因没分析职务犯罪嫌疑人主体身份而痛失0.5分,下次笔试前,我还提醒了自己,结果迅速做题的过程中,还是习惯性的没写。懊丧、抓狂没用,还是功夫在平时。同时,竞赛也能促进业务工作,倒逼我们系统梳理刑法知识,对于办案实践有很大指导。在严格追究司法责任的今天,系统的知识也无异于给自己武装了一身铠甲。
3.突击与坚持的差距。临阵磨枪,不亮也光,靠两个多月的刻苦突击学习,120人参赛获得第30名的成绩,超出预期。高检院赛场上星光灿烂,多人是之前各省公诉人律师电视论辩赛的佼佼者,多人已是第二次对全国优公竞赛发起冲击,备赛三年以上,甚至有人十年磨一剑。辩论决赛,他们酣畅淋漓的辩论,体现了高超的法律素养和语言、逻辑能力,令我深觉这才是真正的华山论剑。我与江苏的一名后来获得十佳第四名的选手在赛间聊天发现,他对陈兴良、张明楷、周光权老师的观点如数家珍,探讨起案件来,我停留在对司法解释的文义解释层面,而他已经在思考和抓住犯罪的本质,对名师观点绝非夸夸奇谈的卖弄,而是真正的掌握为我所用。我想这就是一直学习,持久学习和突击学习之间的差距。虽然他的业务水平足以封神,但其实他也是一个平凡人,持续的学习力是他制胜的法宝。
到赛场竞技,刻苦学习是最基本的,比谁对自己更狠。无需多言。当时教练就说过“只要学不死,就往死里学”,在食堂吃饭不许聊天,吃完也不许相互等候结伴而归,我和赵红经常都是眼神儿交流一下就完成了对彼此的鼓励和懂得。另外,对组织、对教练、对领导、对部门小伙伴的感谢也尽在不言中,我觉得个人努力,遇到好的环境、他人的指导和支持,实乃人生之幸事。
竞赛使得红河州双红走红,只是最表面的获得。备赛过程中付出的努力,有效降低司法风险,让油腻的心态恢复年轻,感觉满足和充实;不断的考试、辩论让内心日渐沉稳强大,还让我领悟到自律让我自由,持续学习非常重要这样的道理,是更大的获得。最后,在优公竞赛又即将拉开帷幕之际,想借今天的平台插播一条广告,希望刑检的小伙伴们有备而来,携梦来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