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真实掌握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第一季度党建工作进展情况,扎实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有效落实,持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3月16日至31日,州检察院机关党委通过支部自查、实地调研、查阅台账、反馈交流等方式对所属7个党支部第一季度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督查指导。
践行项目工作法,明确督查指标定方向。聚焦重点任务,印发《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季度基层党建工作督查的通知》,明确5大项督查内容,开列60余项扣分指标、10余项加分指标,内容涵盖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建设等情况,通过把考核指标项目化,党建工作清单化,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建工作重点,找准党建工作努力方向。
践行一线工作法,实地调研强督导。对照支部实地考核指标,深入支部开展实地调研,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等方式,重点了解各党支部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存在问题整改落实、“三会一课”开展等情况,全面了解掌握支部工作开展情况,找准问题短板弱项,严查实督促落实。
践行典型引路法,反馈问题促提升。把“查问题、抓整改、促提升”作为工作落脚点,实地督查结束后,第一时间梳理各党支部工作情况,4月11日,组织召开第一季度党建工作督查反馈交流会,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对各支部工作亮点和存在问题逐一进行交流反馈,明确整改任务和具体时限,要求对标先进找不足,补齐短板促提升,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