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口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警务保障室原主任(正科级)吴艳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河口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河口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河口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艳利用担任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