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为进一步夯实公益诉讼检察社会认知度,营造广泛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推动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石屏县人民检察院“五个进”开展以“七彩净土•益心为公”为主题的公益诉讼宣传月活动。
公益诉讼进农村
公益诉讼进农村,提高群众保护公益意识。3月4日,石屏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卢永康带队参加在异龙镇豆地湾村举行的石屏县2023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采取现场发放宣传材料、购物袋,设立法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公益诉讼制度、异龙湖保护治理、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等需承担的法律后果等法律政策规定,引导沿湖群众提高保护环境、保护异龙湖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让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保护环境等社会公共利益中来。
公益诉讼进单位
公益诉讼进单位,增强党政机关对检察公益诉讼的理解和支持力度。利用周二交换文件机会,将云南省检察院制作的《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和该院制作的公益诉讼宣传册送到每一个党政机关,让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历程、检察公益诉讼的主要职责通过文字解说、案例展示等深入到每一个党政机关,获得各级党政机关的理解和支持。
公益诉讼进社区
公益诉讼进社区,扩大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的知晓度。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石屏县法治广场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开展宣传。通过设置法律咨询点、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妇女权益保护等内容向群众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现场答疑解惑,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宣传检察机关在保护环境方面的职能作用,鼓励群众积极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此次活动共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相关法律咨询3人次。
公益诉讼进乡镇
公益诉讼进乡镇,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的群众基础。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联合县水务局,并邀请公益保护志愿者,于3月20日、22日,在异龙镇工会广场、新城乡农贸市场,利用赶集日人多的优势,向过往群众宣传保护河道、保护水资源、节约用水、公益诉讼等法律相关规定,积极营造“强化依法治水,携手共护母亲河”的浓厚氛围,公益保护志愿者也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宣传员”作用。
公益诉讼进河流、山林
公益诉讼进河流、山林,让公益诉讼检察落到实处。3月8日,联合县河长办、坝心镇人民政府对新街海河开展联合巡河,对上级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让“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落到实处。同日,联合县林长办开展巡山巡林,针对上级通报的违法图斑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查看,通过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结语
下一步,石屏县人民检察院将通过专题讲座、组织典型案件庭审观摩、以案释法等形式,加强公益保护法治宣传,讲好公益检察故事,推出更符合时代要求和公众需求的公益诉讼检察宣传产品,营造人人爱公益、人人懂法律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