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恪守人民监督员职业道德,遵守人民监督员行为规范,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公平正义而努力工作!”庄严的宣誓仪式,标志着红河州第二届人民监督员正式履职开始!
10月27日至28日,红河州司法局、红河州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第二届人民监督员颁证仪式暨初任培训。会议采取视频形式召开,在州人民检察院设立主会场,在各县市人民检察院设立分会场。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淑瑾,红河州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敏,60名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州县两级检察院负责案件管理工作的人员、州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会上,州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敏做了开班动员讲话,对新任人民监督员提出几点要求,一是深刻领会人民监督员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为民服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积极主动加强政策法规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素质能力;三是依法行使人民监督的职能作用,推动人民监督事业新发展。
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淑瑾通报了全州检察工作情况,并对第一届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办案活动的监督情况进行了通报,从优化保障、细化工作措施、积极作为等方面通报了检察机关主动、全面接受监督的情况。
为提高新一届人民监督员的履职能力,增进对各项检察工作的了解,会议还邀请了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兵为大家讲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领航检察实践,走深做实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课程,人民监督员聆听宋检讲课后,表示对自身工作有了更明确的定位,对如何履职有了更清晰的思路。州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分别对各项检察业务进行了培训。
下一步,红河州检察机关和红河州司法局将加强配合,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落实和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以“止于至善求极致”的实际行动回答“谁来监督监督者”之问,以更加深入、广泛的监督,不断提高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