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开远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开远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开远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红河州开远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负责其他应当由红河州开远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开远市人民检察院内设8个机构,包括:院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派驻机构3个,中和营检察室、小龙潭检察室、乐白道检察。
(三)重点工作概述
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用扬鞭自奋蹄、卯足干劲开新局,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以更高站位服务保障大局,以更新理念强化法律监督,以更深情怀践行司法为民,以更严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力争为开远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1、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上走在前作表率。旗帜鲜明讲政治,在政治建设上走在前、作表率,将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强化党建引领,扎实开展“寻标对标创标达标”行动,努力打造“党旗红引领检察蓝”的品牌,把融为一体的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抓得更实更细。
2、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发挥更大作用。对标开远市委政府中心工作,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严重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营造稳定和谐有序的发展环境,推进平安开远建设。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和生态环境领域的公益诉讼检察力度,切实保障民生民利。增强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全力助力“创城”成功。
3、在做优做强检察主业上彰显担当作为。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创新监督工作机制,用足用活法律监督年度报告、检察建议刚性化、重点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等新机制,真正做到打击犯罪同保障人权、追求效率同司法公正有机统一。强化民事检察监督,突出抓好一审生效民事裁判监督,深入推进类案支持起诉工作。加大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力度,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继续加大公益诉讼力度,扩大知名度,不断创新机制,总结经验,推动公益诉讼行稳致远。构建科学完善的检察业务考评体系,突出对办案质量和“三个效果”的评价,以考评提升质效。
4、在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上持续精准发力。把素能建设作为关键,从司法办案和数字化应用出发,推进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能,着力培养一批实战型业务专家和办案能手,更好地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需要。主动走出去,适时到先进工业城市学习检察机关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选树先进典型。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接受派驻监督,加强自身内部监督,突出抓实“关键少数”,进一步提振队伍精气神。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开远市人民检察院编制2022年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开远市人民检察院财务总收入1,179.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30.76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9.21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了60.9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由于2021年市级财政保障部分经费未纳入本年度财务总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开远市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收入1,130.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30.7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30.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11.7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增加了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2年我单位有4人退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开远市人民检察院预算总支出1,179.9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3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4.6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7.67万元,增长1.8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人员调资、增资公积金等增加。二是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调整到基本支出;项目支出156.1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0.67万元,减少0.3%。主要原因分析新参加人员服装费增加,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调整到基本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740.02万元,主要用于开远市人民检察院机关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159.53万元,主要用于开远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其中:司法业务经费支出为61万元;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支出为91.80万元、 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支出为3.41万元、服装经费支出为3.3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1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开远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26万元,主要用于开远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职业年金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6.21万元,主要用于开远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以及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0.26万元,主要用于开远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3万元,主要用于开远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其他基本医疗
保险基金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3.65万元,主要用于开远市人民检察院机关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365玩球安全吗_365万博首页_365审核要多久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开远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70万元,较上年减少0.17万元,下降0.95%。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开远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开远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90万元,较上年减少0.10万元,下降3.33%。
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财政厅关于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控接待范围、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开远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80万元,较上年减少0.07万元,下降0.4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80万元,较上年减少0.07万元,下降0.47%。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原因: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费较2021年有所下降,是按照“三公”经费管理以及车辆管理规定,在保障办案、办公工作顺利开展的情况下,加强车辆管理导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司法业务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群众现实利益问题,在履行职责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单位在案件审查期限内办结率≥100%,检察工作报告在人代会上的通过率≥95%。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提起的公益诉讼胜诉率不低于90%,律师机构对检察环节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的满意率不低于95%。
(二)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及时足额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100%,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等次,对已聘用制书记员开展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率95%,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三)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预算绩效目标: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高民警职业荣誉感、归属感,激发民警积极性和奉献精神,业务部门对司法警察配合工作情况的满意率≥95%,加班补贴兑现足额率为100%。
(一)服装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服装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统计上报完成基础数据采集,服装库存积压率不高于5%。及时上报服装采购计划,做好服装制作、及时发放服装,配发制服及时性90%以上,服装的发放后的跟踪问效,保证服装质量,保证人民检察院统一着装,维护国家的法治尊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开远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3.9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的检察事务支出,其中:办公费13.10万元、水费2.04万元、电费10.80万元、物业管理费25万元、公务接待2.90万元、劳务费2.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80万元、工会经费8.33万元、福利费8.3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6.07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的130.95万元相比增加2.98万元,增长2.27%,主要原因是增加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开远市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92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6.13万元,固定资产688.07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9.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9.16万元,流动资产增加20.4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