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内设部门:
接县纪委通知,为进一步做好暑期休假期作风纪律工作,切实防范暑期休假期“四风”问题的发生,请严格遵守以下纪律要求:
一、严禁党员干部违规公款旅游和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和宴请、借操办子女升学之机收敛钱财等违规行为;
二、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十个严禁”、高检院禁酒令、州检察院“十五个严禁”等党纪党规和检察人员纪律规定。
三、全体检察人员要明底线、守纪律、知敬畏,自觉养成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的习惯,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入脑入心、化风成俗。
四、严格执纪问责。纪检监察部门对违规违纪问题,一经发现,必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对典型问题,一律公开曝光。
望全体检察人员时刻牢记党员身份、检察人员身份,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切实维护好党的形象、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建水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