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上午,我院离退休党支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蒋永祥同志应邀向离退休干部宣讲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是围绕“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四个意识”等内容,进行讲解党规党纪,希望老干部们要提高政治意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二是围绕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检察纪律进行了讲解,并通报了发生在检察机关的张景安等人违纪违法案例;三是讲解了《云南省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等相关廉洁纪律规定;四是通报了周永康、薄熙来、和建等人严重违反党纪国法腐败分子余毒清理工作的情况,希望老干部们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从思想上和行动上践行“两个维护”,认真清理余毒。
最后,希望老干部们一是要心系检察工作,关心检察院的发展,积极向院党组献计献策,发挥余热;二是要本着活到老学到老的观念,不断加强学习,拓宽视野,不断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保持政治定力,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培养健康生活情趣,提升人生品位,做身心健康的老干部。
离退休老干部纷纷表示:这次警示教育活动非常具有意义,让我们了解当前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通过对党的“六大纪律”的学习重温,特别是对相关违纪违法案例的学习,思想上得到了警示和教育,希望以后多开展此类活动。一定会继续关心检察工作的发展,继续发挥余热,为推进建水检察事业的发展贡献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