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6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通过,并于2021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为了优化办案质效,提高办案能力,我院于2021年3月11日组织刑检部门干警集中学习了《刑法修正案(十一)》。
本次学习由我院青年干警谭镕进行讲解,结合办案实际对新增罪名、新增法条、刑罚配置的变更进行了详细讲解,结合社会重大案件对个别下调刑事责任年龄、特殊职责人员性侵罪、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罪等与刑检工作紧密结合的新罪名、法律适用新情形进行了解读,《刑法修正案(十一)》直面社会热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合法权益加强刑事法律保护的关切,彰显刑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机能。
通过此次学习,提高了干警对《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理解与适用能力,提升了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并将贯彻到以后的办案实践中,确保全面协调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进一步推动我院刑检工作迈上新台阶,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平安建水、法治建水贡献坚实的检察力量!